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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2022年“海外优青”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 时间:2022年03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一、东莞理工学院概况

东莞理工学院是广东省东莞市第一所省市共建的普通本科院校,由著名物理学家、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杨振宁博士任名誉校长。东莞理工学院作为东莞高等教育的长子,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期,2021年先后成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十四五”期间,广东省和东莞市政府将持续加大投入,多方合力支持东莞理工学院加快建设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示范校,力争到2025年进入全国100强、理工类40强大学。

围绕新型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奋斗目标,学校确立了“人才强校”首位战略,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聘有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加拿大工程院、巴西科学院院士8人,各类国家级人才40多人次、省级人才20多人次。

目前,学校正处在战略机遇期和历史窗口期叠加时期,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东莞建设广东省制造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试验区全面展开,为学校高水平发展开辟了广阔天地,提供了优越的环境条件。2020年11月,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合作创新区奠基,象征着学校正式融入并参与到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先行启动区的建设中。

东莞理工学院正迎来超常规发展的崭新阶段,现诚邀青年英才加入东莞理工学院,依托东莞理工学院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学校将为您提供自由的学术环境、良好的工作条件、优厚的薪酬待遇及广阔的发展平台。

二、项目简介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2022年继续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三、国家资助

资助金额:100-300万元

资助期限:3年

四、申请人条件、申报指南及限项要求

(一)申请人条件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2年1月1日(含)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2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1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二)申报指南

202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指南详见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83270.htm

(三)注意事项

1.限项要求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支持期内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申报安排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我校,由我校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2)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项目提交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为充分准备好各项材料、提高申报质量,请有意依托我校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人于3月20日前与我校取得联系,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与我校签订工作合同或者意向性协议,并根据要求开展相关申报工作。

五、学校待遇

1.年薪80万起、购房补贴150万起,特别优秀者,可一人一议。

2.提供事业编制。

3.聘为学校特聘教授(研究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和研究生导师,提供充足的团队进人指标和博士后、研究生招收指标。

4.按学科领军岗位标准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提供充足工作空间,项目获批后按学校政策提供配套经费。

5.享有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在东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东莞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6.提供人才周转住房。

7.子女可享受入读东莞松山湖优质公办幼儿园、小学和中学的福利待遇。

8.同时享受广东省、东莞市相关人才待遇和项目配套政策。

备注:对进入会评但未获得资助者,可按照不低于学科骨干岗位引进并享受相应待遇;对于其他未入选人员,经综合评议可优先招聘进入学校人才体系。

六、联系方式

人才政策咨询(签订意向性工作协议咨询):人力资源处 郭老师

电话:0086-769-22862863

邮箱:dguthr@163.com

项目申报咨询:科学技术处 林老师

电话:0086-769-22861296

邮箱:kyc1299@126.com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