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留学服务网
在意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法
来源:
时间:2017年02月28日
【字体:大中小】
(2019年11月修订版)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为已结束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留学人员出具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用于证明留学身份,并可作为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的辅助材料,持有者还可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物品、办理工作调动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开具方留存。
留学人员抵达意大利后需在抵达意大利两个月内登录中国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进行登记注册(公派留学人员抵达意大利后应先按照教育处网页上“公派留学人员专栏”中《公派留学人员报到注册》的内容规定履行报到手续,同时也需要在教育处官网的“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注册),在学成回国前,需再次登录教育处“留学人员注册报到系统”中自己的个人账户,将个人信息补充完整,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点击“开具回国人员证明”),并按照中国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的规定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忘记密码,可根据用户名(本人护照号)和邮箱找回密码。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准备的申请材料
1、在教育处“留学人员注册报到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登记表-电子版(2).xlsx“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请直接从本网下载登记表,勿互相转发;请使用中文操作系统,同时,请使用IE6,IE7,IE8,IE9或搜狗浏览器进行信息填写;填写注册报到系统信息时,请务必使用下拉菜单,如留学院校名称不在下拉菜单中,请及时与我处联络。
2、学位证书或毕(结)业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以及有校方签字盖章的毕业证明或研修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如因学校原因未能及时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者,可只提供校方开具的毕业证明;由申请者个人签字的Autodichiarazione或Dichiarazione Sostitutiva不作为有效的校方证明(下同);博士后需提交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访问学者和联合培养博士或硕士需要提供由校方签字盖章、注有明确访学/学习起止年月日的访学证明或学习证明。);
3、有校方签字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可不提供);
4、学校盖章的入学注册证明或相关注册证明原件及扫描件(需准确注明入学年月日,若毕业证明或成绩单已注明入学注册日期,可不提供注册证明;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可不提供);
5、所持护照的个人资料页、签证页及历年往来意大利出入境记录扫描件和复印件,如进行过护照更换,还需提供原护照的相应扫描件;
6、居留卡扫描件及复印件(公派留学人员可不提供;持永久居留卡者需提供住所地警察局出具的放弃永久居留的声明,或含有个人签字的留学回国证明申请声明(注明持有永久居留以及拿到永久居留的时间,)方予办理);
7、回国机票及电子机票(单程)扫描件或复印件;
8、毕业后继续在意大利停留超过一年及以上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在意合法工作、实习或学习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扫描件;持意大利长期居留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内单位聘书或工作合同。
9、如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1-8项外还须提供由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
注意:上述材料的原件和扫描件中,除第9项外的原件将在核查无误后退回申请者,提供扫描件确有困难者,可用清晰、规范的照片代替。原件及扫描件请严格按照上述办理办法准备:材料不合要求者,可能因需要重新提交而延误办理过程。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问题,将由办理老师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与申请者联络,无需与我处提前联系确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二、办理程序
(一)通过邮寄办理:
1、将申请材料中的1-9项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cailiao@chinaitalyedu.org。邮件要求: 邮件主题上应注写明:当前月份-姓名-学校名(如“2015年9月-张三-罗马第三大学)”;每个附件应以申请者姓名+文件性质命名(如“张三-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或“张三-学位证书扫描件.jpg”);电子版及扫描件材料成功发送至材料邮箱后,申请者将收到一封系统回复的电子邮件;如未收到确认邮件,请勿重复发送。发送至cailiao邮箱的电子材料仅用于备案,不予审核。
2、将申请材料中要求的原件(注:毕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和复印件以及贴足邮票的回邮信封邮寄至驻意大利大使馆教育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证明申请”。
3、对回邮信封的要求: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申请材料原件均为重要文件,建议选择挂号邮件,对因选择平信方式而造成的遗失责任自负,《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经开出不予补发。
2)回邮信封应填写详细的回邮地址、贴足邮票,若选择挂号邮件还应提供填写完整的挂号单(回寄意大利的挂号信邮资为至少6.95欧,具体邮资数额请根据材料重量咨询当地邮局);
3)若需要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申请材料原件寄回中国,请填写回邮国际挂号单并在回邮信封上贴足至少10.85欧元的邮票(邮资仅供参考,具体邮资数额请根据材料重量咨询当地邮局);
4)往来邮件的送达情况可凭寄出及回邮挂号单上的查询号跟踪查询;我处不接受收寄件情况问询,请在寄出材料时务必记下寄出及回邮挂号单查询号。更多邮寄办理注意事项,可查询http://italy.lxgz.org.cn/publish/portal14/tab5181/info103764.htm
4、在收到电子版材料以及邮寄的申请材料原件后,我们将为经审查合格者开具证明,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证明及审验后的材料原件寄出。办理时间不包括邮寄路途时间,根据以往经验,邮寄往返约需要两周的时间,请预作安排。
5、教育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
Ufficio Scienze ed Istruzione dell'Ambasciata Cinese in Italia
Via Bruxelles 56, 00198, Roma
(二)现场办理:
在教育处现场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为每月2次,通常为上旬一次下旬一次,每月具体日期于上月月底在我处官网主页左侧滚动公告栏公布,办理前无需再打电话或发邮件预约或确认时间。现场办理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与通过邮寄办理基本相同,但需要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在现场办理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材料邮箱:cailiao@chinaitalyedu.org,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现场办理”。现场办理之日由本人(或受委托人)将审验材料原件携带至使馆教育处提交,我们将根据之前提交的扫描件材料审验申请材料的原件。若审核通过,可当场获得所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若未提前发送电子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办理。现场办理地址与教育处邮寄地址相同。
如申请人因故无法前往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以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需携带自己的ID原件,在规定时间带齐上述申请材料和由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共同签字的中文委托书(原件)前往驻意使馆教育处办理。
对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若仍有疑问,可通过教育处专用邮箱liuxuehuiguo@chinaitalyedu.org 或于每周一至周三 15:00-18:00,周四至周五 9:00-12.30,拨打电话06 326 29872进行咨询;cailiao@chinaitalyedu.org邮箱只接收电子版申请材料,不回答问询。
三、对回国前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回国(以最后一次入中国境日期为准)未满24个月的留学人员,可凭护照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及教育处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邮寄补办(需附上贴有足够意大利邮资并写清收件人地址的信封及填写完整的国际挂号单);回国时间超过12个月的人员,教育处只为其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第一联;超过24个月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补办。
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所公布办法与此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本通知发布日之前已提交的纸质邮寄申请,仍可按老办法办理。
中国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
2019年11月4日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为已结束在国外学习、访问进修的留学人员出具的证明材料,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并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向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教育处(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用于证明留学身份,并可作为联系工作、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科研基金的辅助材料,持有者还可按国家有关政策享受留学回国人员待遇(如购买免税物品、办理工作调动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妥善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开具方留存。
留学人员抵达意大利后需在抵达意大利两个月内登录中国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进行登记注册(公派留学人员抵达意大利后应先按照教育处网页上“公派留学人员专栏”中《公派留学人员报到注册》的内容规定履行报到手续,同时也需要在教育处官网的“留学人员注册服务系统”注册),在学成回国前,需再次登录教育处“留学人员注册报到系统”中自己的个人账户,将个人信息补充完整,按要求在网上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点击“开具回国人员证明”),并按照中国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的规定提供相关纸质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忘记密码,可根据用户名(本人护照号)和邮箱找回密码。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准备的申请材料
1、在教育处“留学人员注册报到系统”提交申请,并填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信息登记表-电子版(2).xlsx“ 。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请直接从本网下载登记表,勿互相转发;请使用中文操作系统,同时,请使用IE6,IE7,IE8,IE9或搜狗浏览器进行信息填写;填写注册报到系统信息时,请务必使用下拉菜单,如留学院校名称不在下拉菜单中,请及时与我处联络。
2、学位证书或毕(结)业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以及有校方签字盖章的毕业证明或研修证明原件及扫描件。(如因学校原因未能及时获得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者,可只提供校方开具的毕业证明;由申请者个人签字的Autodichiarazione或Dichiarazione Sostitutiva不作为有效的校方证明(下同);博士后需提交博士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访问学者和联合培养博士或硕士需要提供由校方签字盖章、注有明确访学/学习起止年月日的访学证明或学习证明。);
3、有校方签字盖章的成绩单原件及扫描件(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可不提供);
4、学校盖章的入学注册证明或相关注册证明原件及扫描件(需准确注明入学年月日,若毕业证明或成绩单已注明入学注册日期,可不提供注册证明;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可不提供);
5、所持护照的个人资料页、签证页及历年往来意大利出入境记录扫描件和复印件,如进行过护照更换,还需提供原护照的相应扫描件;
6、居留卡扫描件及复印件(公派留学人员可不提供;持永久居留卡者需提供住所地警察局出具的放弃永久居留的声明,或含有个人签字的留学回国证明申请声明(注明持有永久居留以及拿到永久居留的时间,)方予办理);
7、回国机票及电子机票(单程)扫描件或复印件;
8、毕业后继续在意大利停留超过一年及以上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在意合法工作、实习或学习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及扫描件;持意大利长期居留的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内单位聘书或工作合同。
9、如委托他人代办,除上述1-8项外还须提供由申请人和被委托人签字的委托书原件。
注意:上述材料的原件和扫描件中,除第9项外的原件将在核查无误后退回申请者,提供扫描件确有困难者,可用清晰、规范的照片代替。原件及扫描件请严格按照上述办理办法准备:材料不合要求者,可能因需要重新提交而延误办理过程。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问题,将由办理老师通过邮件或电话形式与申请者联络,无需与我处提前联系确认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二、办理程序
(一)通过邮寄办理:
1、将申请材料中的1-9项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cailiao@chinaitalyedu.org。邮件要求: 邮件主题上应注写明:当前月份-姓名-学校名(如“2015年9月-张三-罗马第三大学)”;每个附件应以申请者姓名+文件性质命名(如“张三-学位证书扫描件.pdf”或“张三-学位证书扫描件.jpg”);电子版及扫描件材料成功发送至材料邮箱后,申请者将收到一封系统回复的电子邮件;如未收到确认邮件,请勿重复发送。发送至cailiao邮箱的电子材料仅用于备案,不予审核。
2、将申请材料中要求的原件(注:毕业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和复印件以及贴足邮票的回邮信封邮寄至驻意大利大使馆教育处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证明申请”。
3、对回邮信封的要求: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申请材料原件均为重要文件,建议选择挂号邮件,对因选择平信方式而造成的遗失责任自负,《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一经开出不予补发。
2)回邮信封应填写详细的回邮地址、贴足邮票,若选择挂号邮件还应提供填写完整的挂号单(回寄意大利的挂号信邮资为至少6.95欧,具体邮资数额请根据材料重量咨询当地邮局);
3)若需要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申请材料原件寄回中国,请填写回邮国际挂号单并在回邮信封上贴足至少10.85欧元的邮票(邮资仅供参考,具体邮资数额请根据材料重量咨询当地邮局);
4)往来邮件的送达情况可凭寄出及回邮挂号单上的查询号跟踪查询;我处不接受收寄件情况问询,请在寄出材料时务必记下寄出及回邮挂号单查询号。更多邮寄办理注意事项,可查询http://italy.lxgz.org.cn/publish/portal14/tab5181/info103764.htm
4、在收到电子版材料以及邮寄的申请材料原件后,我们将为经审查合格者开具证明,并在20个工作日内将证明及审验后的材料原件寄出。办理时间不包括邮寄路途时间,根据以往经验,邮寄往返约需要两周的时间,请预作安排。
5、教育处邮寄地址及收件人:
Ufficio Scienze ed Istruzione dell'Ambasciata Cinese in Italia
Via Bruxelles 56, 00198, Roma
(二)现场办理:
在教育处现场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为每月2次,通常为上旬一次下旬一次,每月具体日期于上月月底在我处官网主页左侧滚动公告栏公布,办理前无需再打电话或发邮件预约或确认时间。现场办理对申请材料的要求与通过邮寄办理基本相同,但需要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在现场办理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材料邮箱:cailiao@chinaitalyedu.org,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现场办理”。现场办理之日由本人(或受委托人)将审验材料原件携带至使馆教育处提交,我们将根据之前提交的扫描件材料审验申请材料的原件。若审核通过,可当场获得所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若未提前发送电子材料、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办理。现场办理地址与教育处邮寄地址相同。
如申请人因故无法前往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以邮寄或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需携带自己的ID原件,在规定时间带齐上述申请材料和由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共同签字的中文委托书(原件)前往驻意使馆教育处办理。
对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若仍有疑问,可通过教育处专用邮箱liuxuehuiguo@chinaitalyedu.org 或于每周一至周三 15:00-18:00,周四至周五 9:00-12.30,拨打电话06 326 29872进行咨询;cailiao@chinaitalyedu.org邮箱只接收电子版申请材料,不回答问询。
三、对回国前未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回国(以最后一次入中国境日期为准)未满24个月的留学人员,可凭护照入境记录页复印件及教育处要求的其他材料申请邮寄补办(需附上贴有足够意大利邮资并写清收件人地址的信封及填写完整的国际挂号单);回国时间超过12个月的人员,教育处只为其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第一联;超过24个月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补办。
此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所公布办法与此相抵触者,以本办法为准。本通知发布日之前已提交的纸质邮寄申请,仍可按老办法办理。
中国驻意大利使馆教育处
2019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