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韩开展2025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 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
2025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将继续面向在韩留学人员选拔。项目专栏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10)。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负责在韩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一)申请条件
1.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2) 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
(3)韩国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生(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5)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2.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获得国际组织实地(在岗)全职实习录用通知。
3.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项目指南执行。
4.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
(2)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5)实习岗位为远程实习(居家实习)或兼职实习的。
(二)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
2. 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按照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3.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主要核查以下几方面:
(1)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
(2)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3)根据拟实习单位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实习时间及国家留学基金委收到申请材料的时间等核定实习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实习期限,资助期限一般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4)核准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拼音)、出生日期等。
(三)录取
选拔工作采取“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办法,受理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结果。
对每月10日(含)前完成网上提交并于15日(含)前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0日后完成网上提交或15日后经受理单位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对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的申请人,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指南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至有关国际组织,由其进一步审核/评审、确定最终人选后,由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录取结果。
二、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
项目申请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相关通知,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24)。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不收取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
3.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四、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与我处或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咨询电子邮件请以“2025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韩国)报名咨询”为题,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电话:02-730-2068
邮箱:korea01@lxgz.org.cn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
电话:0086-010-66093975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