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韩开展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申请受理 工作的通知
关于在韩开展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外合作项目申请受理
工作的通知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国外合作项目将继续面向在韩留学人员选拔。有关项目选派办法已在国家留学网公布(https://www.csc.edu.cn/chuguo)。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负责在韩留学人员的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申请条件
1.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 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以下人员选拔:韩国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韩国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申请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及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应已获得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在韩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还应提交导师同意函,被录取后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从博士第二年开始计算。
- 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二、国外合作项目(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韩国科学技术院合作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硕士研究生类别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申请人应为韩国高校或科研机构正式注册的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韩国获得硕士学位毕业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留校已回国人员)、自费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3.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向韩国科学技术院提交申请并取得无条件录取通知、邀请信及合作奖学金提名资格。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外方公布的信息为准。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CSC-KAIST Joint Program”。
4.申请时外语水平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相应类别申请人要求及韩国科学技术院对相关学术能力与外语水平的要求。
三、选拔办法及申请受理时间安排
1.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4月1日14时(北京时间)。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高水平项目、国外合作项目博士类别申请人按照《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在国外留学申请人用)》、国外合作项目硕士类别按照《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韩国科学技术院合作奖学金》项目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审核。
3.驻韩使馆教育处不收取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备查。
4.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含在国外交流期间的国内高校学生)申报应由国内单位推荐,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不受理此类学生的申请。
5.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与我处或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咨询电子邮件请以“2025公派留学(韩国)报名咨询”为题,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电话:02-730-2068
邮箱:korea01@lxgz.org.cn
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水平项目
电话:0086-010-66093961/3346/3957
专栏网址:https://www.csc.edu.cn/chuguo/s/3460
国外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韩国科学技术院合作奖学金)
电话:0086-010-66093343
专栏网址:https://bg.csc.edu.cn/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
电话:0086-010-66093975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教育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