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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发放

来源: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奖学金发放

1.完成报到登记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生活费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按月陆续发放到个人专用银行卡。

2.留学期间如有中途回国、休学、提前回国等事项变更,奖学金生活费将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进行扣发或停发。

3.资助期限内的最后一个月奖学金不发放到个人专用银行卡。留学人员回国后请及时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办理回国报到手续,并进行奖学金生活费的结算和补发。

4.如发生漏发、错发等情况,可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邮箱:jxj@csc.edu.cn,电话:010-66093307)反馈情况,会有专人处理。

二、专用银行卡使用注意事项

1.请妥善保存,防止丢失、被盗、信息泄露。

2.如发生丢失、锁定、失效、异常等使用问题,请联系发卡银行进行协商解决,或联系国家留学基金委(邮箱:jxj@csc.edu.cn,电话:010-66093307)反馈情况。

3.如发生被盗刷情况,请:

(1)及时拨打当地报警电话,并到就近的警察局立案,留存好立案回执。

(2)尽快做一次小额消费或取现交易,并保存好凭证,证明银行卡片在自己身边。

(3)尽快拨打发卡银行客服电话或通过手机银行进行伪冒止付处理,并办理换卡、理赔等事宜。

(4)请将被盗刷和报案情况发邮件至教育处邮箱(edu@edusg.org.cn),以便提供及时协助。

关于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改革发放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