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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提交研修报告
来源:
时间:2021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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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学人员应按规定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csc.edu.cn)提交《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学习/研修情况报告表》(附后,以下简称研修报告),其中: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每3个月提交一次。
2.本科插班生每3个月提交一次。
3.研究生(赴新加坡留学的硕士、联合培养博士、博士)每3个月提交一次。
二、注意事项
1.留学期限为三个月(含)的访问学者,填写研修报告时导师或合作者可免于签字。
2.留学期限六个月(含)以上的留学人员,研修报告需由导师或合作者签字。
3.未按时提交研修报告的将影响奖学金的发放。
4.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还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安排和通知要求,及时提交年度复核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