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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通知

来源: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工作安排,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以下简称高水平项目)继续面向在外留学人员进行选拔。项目的选派办法请查阅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条件

国家公派或自费留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离校不超过一年的人员(不包括毕业离校已回国人员)、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  

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第一年的学生应继续在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因导师工作变动学生随之转学的情况除外),申请时须出具就读院校注册证明、现任指导教师的同意函。

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受理。

二、受理范围及时限

(一)按照属地受理原则,驻美使馆教育处仅接受以下领区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申请: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马里兰州、弗吉尼亚州、西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肯塔基州、田纳西州、特拉华州、亚拉巴马州、阿肯色州、佛罗里达州、佐治亚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俄克拉何马州、得克萨斯州、波多黎各。

(二)高水平项目申请受理时间自北京时间2025年3月10日0时开始至4月1日14时截止。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

三、注意事项

(一)高水平项目不资助学费(允许外方收取少量注册费等费用),申请时应已获得外方全额学费资助或免除全部学费。

(二)高水平项目不受理以下申请:

1.申请人为本科在读的;

2.申请人为硕士在读,但不属于应届硕士的;

3.申请人硕士毕业已经离校回国的;

4.申请人已进入博士二年级及以上阶段的;

5.外方未免除学费或未提供全额学费资助的;

6.申请人思想品德方面存在问题的。

申请人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驻美使馆教育处有权退回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经驻美使馆教育处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专家评审,录取结果5月底正式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驻美使馆教育处:

咨询电话:+1-202-495-2373

电子信箱:liyan@sino-education.org

      国家留学基金委:

咨询电话:+86-10-66093961/3346/3957

电子信箱::yjs@csc.edu.cn

专栏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s/3460

信息平台具体使用事宜咨询邮箱:xxzy@csc.edu.cn

                                    驻美使馆教育处

                                     2025年2月25日